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宜昌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及中省在宜各单位:
2022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广大志愿者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广泛参与“志愿之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活动共设“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六类。
二、评选名额
(一)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县市区每类推荐不超过2个,市直及中省在宜各单位每类推荐不超过1个,已入选2019年至2021年度的市级及以上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扬名额
原则上每类评选表扬10个。
三、评选标准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1.从广大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窗口服务单位等基层单位中推荐产生,推荐时兼顾不同类别,副县级及以上单位原则上不参与推荐。
2. 组织领导有力,业务工作成绩在同类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
3.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共同缔造、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4. 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有广泛社会影响,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工作经验可复制推广。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
2. 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脚踏实地、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3. 主动践行雷锋精神,长期立足岗位开展学雷锋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4. 群众公认度高,没有不良反映。
(三)最美志愿者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
2.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3.示范带动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社区治理、疫情防控、助残济困、应急管理、文化文艺、体育卫生、文物保护、科普支教、法律援助、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方面事迹突出、成效显著。
4. 群众公认度高,没有不良反映。
(四)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1. 志愿服务组织成立2年及以上,能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 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3. 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强。
4. 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五)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1.项目实施时间2年及以上,能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 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等方面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3. 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具备可复制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六)最美志愿服务社区
1. 坚持把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社区内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
2.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社区志愿服务氛围浓厚,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5%。
3. 制定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建立了完善的招募注册、管理培训、褒奖激励等制度。
4. 积极推动志愿服务与社区党建有机融合,辖区内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5.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常态化组织志愿者围绕疫情防控、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6.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组织成立专业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四、评选流程
(一)组织推荐。各地各单位根据推荐名额要求,在严格把关、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择优推荐。
(二)材料审核。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汇总整理推荐申报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选,形成初选名单。
(三)征求意见。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将初选名单集中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网络展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制作评选活动专题网络页面并对外展示,组织开展网络投票。
(五)专家评议。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及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六)集体研究。市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集体研究审议建议人选名单。
(七)定评公示。对拟获先进典型名单进行公示。
(八)表扬致敬。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表扬文件,并于3月5日前后举行隆重的致敬礼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
(二)把握评选标准。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聚焦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一线,着力推荐方向正、事迹实、影响大的先进典型,确保经得起群众检验、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
(三)强化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报道各地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多角度展现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激励更多的干部群众投身志愿服务事业。
请各地各单位于2023年2月3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和word版本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二科,联系人:唐婷婷,0717-6459155,504416629@qq.com。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中共宜昌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